律师所简介

       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原东方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7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省会最早成立的几家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近二十年来我所共办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上千件,并办理了数百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lou.gif

   我所现有律师二十余人,设有公司、金融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交通法律部,医疗、知识产权业务部,诉讼、仲裁业务部,涉外法律业务部,民间、商业事务调查部、综合业务部等。

   一九九八年十月在轰动全国的李永会爆炸案中,我所律师担任被告人李永会的辩护人,引起了很大社会反响。我所率先在河北省乃至全国律师事务所中率先成立交通法律部,办理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我所律师关于开展交通业务的论文在2002年10月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上获得论文三等奖,为我省唯一获奖的律师,省司法厅、省律协在2005年6月《河北律师快报》中对我所的业务工作予以肯定。

   近年来,在保持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我所将工作重点放在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等非诉讼领域,与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先后为石家庄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改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5年为新华集贸中心服装大世界的中港合资双方就股权比例、股东权益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多方面工作(包括到香港调查取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6年为我省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出具全英文的律师意见书,受到国内外人士一致好评。

   2007年7月,我所入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企业管理人名册,拓宽了非诉讼领域。

   我所多次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

   我所常年向贫困地区捐款捐物,资助多名失学儿童就学。在四川汶川地震中我所律师几次向灾区群众捐款。

   《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等多次报道刊登该所律师所办案件,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宣传了社会主义法制。

   我所全体律师人员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一流的业务水平,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